40年,憲法守護我們的美好生活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個國家憲法日,也是我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國第五個憲法宣傳周,主題是“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在這個特殊的日子里,“尊崇憲法、學習憲法”成為第一熱詞。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現行憲法自1982年頒布施行以來,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緊跟時代前進步伐,有力推動和保障了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動憲法完善和發(fā)展,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把憲法實施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夯實奮進新時代的憲法根基,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今年10月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立法法修正草案總結吸收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工作的實踐經驗,加強合憲性審查制度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完善備案審查制度,用科學有效、系統(tǒng)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
十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更好發(fā)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維護憲法權威。
以良法促發(fā)展、保善治。新時代新征程,加強憲法監(jiān)督、維護憲法權威,憲法的實施必將提升到更新的水平、更高的境界。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憲法意識,使全體人民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以憲法為核心和紐帶,全面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成為貫徹實施憲法,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任務。
法治興則民族興,法治強則國家強。一個繁榮富強的法治中國,必然是人人尊法守法、信法懂法的法治社會。下面,談談憲法與公民命運息息相關的事情。
從出生到老年、從校園到職場,我們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有憲法守護的身影,憲法陪我們度過了漫長的歲月。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當一個新生命呱呱墜地,祖國的花朵出生了。憲法33條規(guī)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憲法第37規(guī)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剝奪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
小朋友開始上小學了,還能參加升國旗奏國歌儀式,憲法第46條規(guī)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141條規(guī)定國旗是五星紅旗。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公民享有憲法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
憲法第34條規(guī)定,公民年滿18歲,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公民享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進入大學,響應國家號召,當兵入伍,學校還能為學生保留學籍。憲法第55條規(guī)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公民的光榮義務。
公民享有勞動的權利并受勞動保護
畢業(yè)后初入職場,開始擁有人生第一份工作,憲法42條第1款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為公民勞動創(chuàng)造條件。
公民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努力工作滿一年,憲法第43條規(guī)定公民可以享受帶薪年假。
婚姻、家庭等受國家的保護
休假途中遇到心儀的人,步入婚姻的殿堂。憲法第49條規(guī)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中途辭職創(chuàng)業(yè),開始自己的私營企業(yè),憲法對保護私營企業(yè)也有保護。憲法第11條1款規(guī)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幫助安排退休、有殘疾的公民的生活
60歲光榮退休,憲法第44條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實行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45條第1款,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fā)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
國家實行男女平等
憲法第48條規(guī)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yǎng)和選拔婦女干部。
憲法默默保護著公民,貫穿于人的一生。在40個憲法日,讓我們一起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在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上樹立自信、保持定力,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